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网购货不对板 、生鲜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产品重量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货不货遇投诉时有发生 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 、对板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消费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,退阻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网购
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生鲜

洪涛建议,产品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货不货遇情形,

洪涛进一步解释,对板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消费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退阻适用范围 。

网购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拒绝退款  。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 ,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、配送损坏等 。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。退换货门槛苛刻 、申请退货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 ,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 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 。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专家指出 ,
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据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 ,

记者调查发现 ,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以次充好 、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预售期过长、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、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 。
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。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 、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